为何不早点公开机密文件?白宫这样为拜登辩解……******
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美国中文网报道,白宫当地时间17日对没有及时公开在拜登私人办公室和住宅中发现的机密文件一事进行了解释,坚称因保护司法部的调查,所以没有早点公开某些细节。
白宫法律顾问办公室发言人伊恩•萨姆斯说,“我明白,在保护和捍卫正在进行的调查的完整性与提供和调查相关的公开信息之间,存在着矛盾。”
资料图:拜登发表讲话。 中新社记者 陈孟统 摄他说,随着司法部和现在的特别检察官调查此事,一些信息会自然发布出来的,并称这是“所有调查的自然组成部分”。
萨姆斯还说,“我们希望尽其所能提供尽可能完整的信息。”
白宫因处理拜登处理机密文件的方式而受到批评,甚至受到一些民主党人的批评。这包括披露的内容和时间,当最初披露在拜登的办公室发现文件时,并没有说在拜登的家中也发现了额外的机密文件。
白宫还等了超过24个小时才公布上周在拜登位于特拉华的家中发现的另外五页标记为机密的文件。在拜登的律师于11月初首次发现机密材料之后的几个月里,有关此事的任何信息都没有向公众披露。
对文件披露的缓慢步伐引起了人们对白宫做法的质疑,共和党人指责拜登的团队不愿透露这些发现。众议院共和党人誓言要亲自调查此事,并已开始向白宫提出监督请求。
萨姆斯说,白宫将在“适当时候”决定如何回应这些要求,但他指责共和党人把文件问题变成了“政治舞台剧和政治噱头”。
根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的报道,即使白宫试图证明他们在公开文件方面的努力是合理的,仍旧不能回答关于此事的一些问题。这包括拜登本人是否会在负责调查此事的特别检察官面前作证。
萨姆斯说:“我们不会提前与特别检察官协商,猜测他们想要什么,或者不想要什么,或者要求什么。”
当记者问到为什么拜登的私人律师要参与清理他在华盛顿的私人办公室时,萨姆斯指出,考虑到办公室主人的身份,这项工作也就变得很敏感。他说,“我认为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这些都是个人资料。让他信任的助手清理办公室,我认为这是不言自明的。”
萨姆斯说,一旦特别检察官完成他的调查,他们会向公众公开更多的信息。他还说:“这里的许多答案可能需要等到特别检察官的调查结束后才能知道。但与此同时,我们打算配合这项调查,以便能够迅速和彻底地完成调查。”
根据美国《总统档案法》规定,总统和副总统任内所有文件必须留存,卸任时交给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管理。目前拜登基本承认在私人办公室和住宅内留存副总统任期内的机密文件的事实,这也给共和党人留下口实,容易被追究处理文件不当和泄密的责任。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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