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为何说元宇宙装备复杂度比手机高一个量级******
中新网北京12月11日电 几年之内,元宇宙概念已经从一个新兴词汇成了公众耳熟能详的话题,其中蕴含了人类对未来的无限想象。但这样的未来,何时才能成为现实?
清华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元宇宙文化实验室主任沈阳10日在2022人工智能合作与治理国际论坛上阐述了自己的看法。该论坛由清华大学主办,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I-AIIG)承办,中国新闻网作为战略合作伙伴。
清华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元宇宙文化实验室主任沈阳在论坛上作视频发言。“元宇宙本身是对时空、体验、价值的连接,它把真实世界每一个时空的点智能化,我们可以称之为智能时空。”
近年来,随着元宇宙概念的走红,VR、AR、XR等设备快速发展。沈阳直言,其中诸多技术需要应用虹膜识别、体态识别、手势识别、近眼交互、眼球关注点追踪,等等。
“这些技术的混合使用,实际上使得元宇宙装备的复杂度比手机高一个量级。所以我们对于元宇宙设备的发展需要更大耐心。”
在沈阳看来,中国的元宇宙应是无限向实,无尽向虚,虚实相融,虚实共生。
因此,他同时指出,元宇宙治理体系很重要。“我们需要防范元宇宙可能带来的过度沉迷问题,并关注技术方面的突破。”
此外,沈阳认为,未来人类将形成由表及里的,以人为中心的人因工程的智能进化。“到那时,太空中有星链、互联网,天空当中有无人机,地面上有无人驾驶汽车,家里面有人形机器人和元宇宙装备。”
他指出,在这一过程中,元宇宙将从准元宇宙阶段逐步进化为三维化的雏形元宇宙。未来还会经历标准元宇宙、完备元宇宙等阶段。“如果未来能够实现脑机接口,就可达到高超元宇宙阶段;如果能够做到核聚变、AI觉醒、量子计算、长生慢老等,我们就到了极致的元宇宙阶段。而这一切都要依赖算力、算法和算据的发展。”(中新财经)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