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全球战斗舰”难以撑起“全球英国梦”******
上图:26型护卫舰“格拉斯哥”号。资料图片
近日,英国海军的首艘26型护卫舰“格拉斯哥”号举行了下水仪式,并将在完成舾装后开展海试,预定于2028年前正式服役。保持“全球抵达”能力的海军,一直被英国视为维持其“全球影响力”的重要支柱。而26型护卫舰早在研发期间,就被英国防部冠名为“全球战斗舰”。然而,这款新型战舰,真能支撑起英国近几届政府所宣扬的“全球英国”战略构想吗?
客观而言,26型护卫舰在设计和性能上确有可圈可点之处,是一型瞄准了“全球作战”目标打造的多用途水面战舰。
首先,自持力与续航力较出色。作为“护卫舰”,26型护卫舰标准排水量约6900吨,几乎与美军“阿利·伯克”级驱逐舰和英军45型驱逐舰持平,可满足长期远航的物资储备需求。较一般护卫舰30天的自持力,26型护卫舰自持力可达60天,最高航速超过26节,以15节航速航行,续航力约为7000海里。
其次,能遂行多种作战任务。26型护卫舰问世的主要目的,是替换老旧的23型护卫舰、担纲英军航母编队的反潜主力,其集多种本领于一身,能分担兼顾防空反导和对海对陆打击等任务,且采用模块化设计,可根据作战需求进行改装。
再次,与盟友海军的互通性和协同性较好。除英国外,同为“五眼联盟”和英联邦国家的澳大利亚及加拿大,均已选择26型护卫舰的出口型作为本国新一代护卫舰的基本平台,分别采购了9艘和15艘;新西兰也有望订购2至3艘。这意味着,26型护卫舰较易获得这些国家海军的保障和配合,从而提升执行任务的能力与效果。
然而,纵观26型护卫舰项目推进进程,却堪称当代各海军强国中“拖(工期)、涨(预算)、降(性能)、减(数量)”的典型。
英海军原计划用26型护卫舰“一对一”地替换13艘23型护卫舰,然而其性能指标需求与控制成本的原则相悖。单艘26型护卫舰仅船体建造成本已高达约16亿美元,比原计划攀升了3倍多,为此不得不缩小建造规模,目前仅实际开工3艘。2022年11月,英国敲定了第二批次5艘舰的建造合同,但据英国国防部披露,即便进展顺利,英海军最快也要到2035年才能拥有8艘26型护卫舰。结合目前英海军只有6艘45型驱逐舰来看,按照三分之一的“战斗出动率”计算,届时仅能勉强凑出一个航母战斗群的驱护舰配置。
此外,26型护卫舰存在不少技术短板:其动力系统中使用的燃气轮机,与“伊丽莎白女王”级航母和45型驱逐舰相同,而它恰是故障频发、导致战舰不时停摆的“罪魁”;其装备的“海上拦截者”防空导弹系统,拦截弹由“阿斯拉姆”空对空格斗导弹演化而来,不仅尺寸“迷你”,最大射程也仅有25千米。计划为该型护卫舰配备、由英法联合研发的新一代反舰导弹系统,也迟迟未见踪影。
26型护卫舰处境尴尬的深层次原因,是英国日益没落的制造业和海军经费拮据。“格拉斯哥”号的下水,与“伊丽莎白女王”级航母的巡航一样:看似华美的一抹光彩之下,映射出的只是“日不落帝国”积重难返的日落残阳!(海 镜 李新宇)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