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贵州省人大代表杨凯:保护利用水族文化 发展民族文化特色旅游******
中新网贵阳1月17日电(刘美伶)17日,贵州省人大代表,三都水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杨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三都县作为全国唯一的水族自治县,聚居全国过半数的水族人口,以水书为代表的水族民族文化,还比较完整的保留在这片水乡大地上。“利用好‘贵州省水书文献’成功入选《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的契机,以神秘古老的水族民族文化为载体,用好水族民族文化的唯一性,实现三都旅游产业化的跃升有着重要意义。”
图为贵州水族文化博物馆展出的水族服饰。 刘美伶 摄2022年11月26日,“贵州省水书文献”成功入选《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填补了贵州省在《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中的空白。
“‘贵州省水书文献’的成功入选,将水族这个古老的民族展现给了世界。”杨凯说,三都县委县政府历年来非常重视民族文化传承保护,这也是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的一次大进步。
图为贵州水族文化博物馆展出的马尾绣品。 刘美伶 摄民族文化在现阶段要转化为经济价值,就一定要适应市场化发展的规律。杨凯说,“坚持系统化市场化原则,开发利用水族文化,积极引入市场主体,系统化研究,创造更多的消费场景,开发更多的文创产品,把水族文化的精华集中展示给游客。同时,还将以丰富多彩的民族节庆活动为载体,让广大游客在三都体验到最原生态的水族民族文化。”
中国水书文字是目前世界上仅存的几种仍然在使用的象形文字之一,水书文献内容涉及水族、天文、历法、社会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是水族社会治理和文化传承的重要基石。
图为贵州水族文化博物馆展出的水族豆浆染作品。 刘美伶 摄“水族民族文化需要传承和保护,只有把最正宗的水族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下来,才能持续滋养三都这片水乡大地,才能支撑起民族文化特色旅游。”杨凯如是说。
图为贵州水族文化博物馆展出的水书。 刘美伶 摄目前,三都县拥有水书习俗、马尾绣、端节习俗等国家级非遗5项,水族卯节、水族豆浆染等省级非遗19项。(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