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除上年同期基数抬高外,11月CPI同比涨幅回落主要源于当前猪肉已进入价格见顶回落阶段,蔬菜价格下跌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3.7%,涨幅比上月回落3.3个百分点。食品中,猪肉价格上涨34.4%,涨幅比上月回落17.4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21.2%,降幅比上月扩大13.1个百分点。
“猪肉价格在前期涨幅较大的情况下,受疫情及天气影响需求转弱,加上中央储备猪肉投放工作继续开展,导致预期有所扭转,前期压栏惜售行为转为集中出栏。今冬天气晴好且偏暖,供给充沛导致蔬菜价格下降。”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表示。
与此同时,11月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更能反映整体物价水平的核心CPI继续处于低位:同比上涨0.6%,涨幅与上月相同。
“(核心CPI走低)显示当前整体物价形势稳定。这与欧美高通胀形成鲜明对比,将继续为国内宏观政策‘以我为主’提供重要支撑。”王青表示。
今年以来,面对外部环境的高通胀压力,我国通过一系列政策合力,始终保持着相对温和的通胀水平。
“进入到下半年,通胀整体呈现‘两高两低’特征。”温彬表示,“两高”是指外部输入通胀高,食品能源通胀高,“两低”是指核心通胀低,工业品通胀持续走低,表明经济与通胀面临一定的结构性矛盾。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6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23年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了疫情防控“新十条”,对风险区划定和管理、核酸检测、隔离方式等提出了进一步的优化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政治局会议传递出稳增长的重要信号,疫情防控政策也进一步优化,分析人士认为,明年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将朝着稳增长方向加码发力、协调配合。而CPI涨幅的回落,为这些政策的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综合考虑整体经济运行态势及商品和服务市场供需平衡状况,2023年在全球通胀降温趋势下,国内消费反弹带来的潜在通胀风险也不大。这意味着年底前后货币、财政政策都具备在稳增长方向适度发力的空间。”王青表示。
温彬表示,展望2023年,我国通胀仍将保持温和水平,随着疫情防控放松促进需求回升,通胀中枢大概率小幅升高。主要特点为:一是外部输入型通胀压力缓和;二是疫情防控优化,社会整体需求回暖,核心通胀将由目前的超低区间逐步均值回归;三是食品与能源安全边际高,非核心通胀保持温和;四是工业品价格仍存在一定通缩压力。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