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首次公开募股融资继续维持高位 资本市场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去年首次公开募股融资继续维持高位——
资本市场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本报记者 马春阳
2022年,受多重因素影响,全球多数股市呈现震荡下行,首次公开募股(IPO)活动明显放缓。相反,我国资本市场展现出强大韧性,A股IPO募资额不降反升,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展望今年,随着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A股吸引力有望进一步增强。业内人士预计,今年IPO有望延续强劲势头,为科创企业和新兴产业注入金融活水。
募资额度表现强劲
Wind数据显示,2022年A股IPO上市企业达到428家(含吸收合并及转板上市),合计融资额达到5869.66亿元,IPO融资额已连续3年突破4000亿元。相比于全球IPO市场的“黯淡”,A股IPO市场表现可谓一枝独秀,不论是上市数量还是募资额均远超全球其他资本市场。
专家认为,中国经济的韧性和活力、注册制改革持续推进,是推动A股市场IPO取得亮眼“成绩单”的关键因素。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认为,2022年A股IPO市场融资的强劲表现,也得益于我国积极采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进行总量和结构性调控,为经济稳步复苏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方面,从流动性角度来看,去年3月份以来,美联储开启加息周期,全球多国也紧跟美联储步伐,导致全球流动性严重收紧,海外IPO呈现下滑态势。在海外流动性大幅收紧的背景下,国内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为企业IPO融资提供了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另一方面,IPO持续升温也与国内资本市场建设愈发完善密切相关。随着注册制的推进和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企业上市流程极大优化,IPO效率得到大幅提升。”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说。
“我国资本市场也采取了一系列改革举措,为企业IPO上市创造了良好条件。”田轩表示,例如,我国不断优化IPO发行定价和监管制度,加快完善退市机制和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形态、内部管理结构、风险管控等,市场整体运行环境更为稳定。
助力科创企业融资
剖析“成绩单”可以发现,科创板和创业板是IPO的主力军。按数量计算,创业板以150家领跑所有板块,占全年A股IPO的35%;科创板以124家紧随其后,占全年A股IPO的29%。
从融资额看,科创板和创业板的IPO融资额占全年A股总融资额七成以上,在去年A股前十大IPO融资中,有7家来自科创板。
“科创板和创业板先后试点注册制,意味着入口端手续简化,企业能否上市发行的决策权由市场决定。同时,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建设,两个板块定位更加清晰,对上市企业的包容度更大,上市效率大幅提升。”田轩表示。
从行业来看,2022年A股IPO企业主要来自工业及材料、信息技术及电信服务、医疗和医药、消费等行业。“科创板、创业板设立了多元包容的发行上市条件,允许未盈利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上市,契合了科技创新企业的特点和融资需求。”田轩认为,两个板块融资额的提升将在助力创新型企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活力,为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提供强有力的融资支持。
陈雳表示,工业及材料、信息技术及电信服务等行业IPO力度较大,充分体现了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企业及新兴产业的支持。“当前,资本市场对于国家重点产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引导更多资源流向符合国家战略的产业、科技产业、新兴产业,对于推动重点战略产业的发展,有效推动实体经济发展都具有现实作用。”陈雳说。
IPO规模有望维持高位
2月1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在业内人士看来,这将有助于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质量和效率,推动更多新经济企业登陆资本市场,今年A股IPO市场仍有望维持强劲势头。
田轩表示,今年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实现全覆盖,相关配套制度如交易机制、退市程序、权益保障机制等也将持续完善,在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新三板与北交所、科创板、创业板等市场联动上也将进一步发力,优化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通道。在此背景下,各市场板块互联互通、错位发展的格局将加快形成,市场运行环境将更加稳健,上市发行效率将进一步提升,A股IPO将保持增长态势。
对于全面注册制正式实施后可能受益的行业,粤开证券研究院首席策略分析师陈梦洁说:“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的高成长行业有望得到政策支持。借鉴科创板、创业板等注册制经验来看,当前注册制股票中约有96%的股票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预计未来全面注册制将高度围绕国家战略发展方向,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疗、新能源、数字创意产业等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解决‘卡脖子’问题。”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