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灯辞旧岁 玉兔迎新春!“2023欢乐春节”在瑞典开启******
中新网1月17日电 1月14日,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张灯结彩、宾客盈门,“2023欢乐春节”活动于此拉开帷幕。中国驻瑞大使崔爱民和夫人李丽红,文化参赞兼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主任陈晓,瑞典莉拉音乐学院创始人妮娜·芭拉比娜(Nina Balabina),瑞文化艺术界、教育界人士以及在瑞华侨华人约150人出席活动。
舞狮伴着喜庆的锣鼓在文化中心大门外欢迎来宾,“2023欢乐春节”活动在《欢喜迎新春 亮丽内蒙古》短片中拉开帷幕。崔爱民在致辞中指出,今年是“欢乐春节”连续20年在瑞典举办。20年来,中瑞两国人民在这里相遇相知,两国文化在这里互鉴互赏,充分体现了中瑞文化都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和开放性。
图片来源: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崔爱民介绍,中国春节文化的本质是“天人合一”,体现了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化。所以,在国际交往上,中国主张世界各国应尊重文明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共同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图片来源: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瑞典莉拉音乐学院创始人妮娜·芭拉比娜表示音乐是全人类共同的语言,它直击心灵,没有国界。多年来,莉拉音乐学院与中国驻瑞典大使馆、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有着传统友谊。她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再次带领学生访问中国,与中国艺术家和艺术教育界人士开展广泛交流。
图片来源: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驻瑞典使馆文化参赞兼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主任陈晓在致辞中说,今天与各位嘉宾共庆第20届“欢乐春节”,是一件逢十成双的喜事,希望大家在新的一年吉祥如意。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成立于2016年,在过去的4年中已举办了近200场线上线下文化活动。中瑞两国文化在这里交流互鉴、美美与共。感谢各位嘉宾、各位朋友多年来对文化中心的大力支持。
图片来源: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随后崔爱民向莉拉音乐学院赠送了来自潍坊的串式老虎风筝。妮娜·芭拉比娜表示将把它陈列在学校博物馆,让更多的学生了解这件来自中国的艺术品。
一场融合中瑞文化元素、中西合璧的精彩文艺演出将活动推向高潮。中瑞两国艺术家的歌声或高亢嘹亮,或悠扬婉转,唱响了对春天的期盼;东西方乐器交响共鸣,饱含着对新年的美好祝福。现场嘉宾沉浸在优美的旋律中,不时报以热烈的掌声。
图片来源: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文艺演出后,意犹未尽的嘉宾继续观赏了《欢乐春节在内蒙》图片展。一幅幅精美的图片将人们带到地域辽阔、民风豪爽的内蒙古。这里的林海雪原让同为雪国的瑞典来宾感到亲切,而沙漠雪景、游牧渔猎、奶酒烧麦又让他们感到新奇,激发了他们极大的兴趣。
图片来源: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开幕式上,中国文化中心为嘉宾们准备了甘甜酥脆、满口留香的中式点心,为到场的贵宾和小朋友们赠送了欢春吉祥物小兔子,让来宾们带走了欢春T恤衫,令整场活动喜气洋洋,欢声笑语不断。
继开幕式之后,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将在中心各媒体平台继续推出《传承经典·新疆非遗》《中国味道 宁夏之旅》《安逸四川过大年》系列短视频、《秦时明月汉时关》丝绸之路图片展、《舞动丝路·陇上风华》云展播等精彩内容。“2023欢乐春节”活动将持续到二月五日元宵节。(完)
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并就强化审判职能,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对于防病治病、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司法解纷选择不足,案件类型集中、保护覆盖不全,审理周期较长、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意见》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意见》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实现“能判、愿判、敢判”,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外,多了一道“专利保护”的选择,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有序竞争的秩序,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首先,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是属于个人的,需要精准识别。可以说,区分“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和“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 其次,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技术性。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对司法部门而言,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再次,应当完善配套制度。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对中医药而言,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建立商标、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 最后,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进行专利布局,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逐步产业化,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 (作者:邓 勇,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