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苏炳添夺冠啦,赛季首秀开门红!******
北京时间3日凌晨,前不久才当选中国田径协会副主席的短跑名将苏炳添在世界田联室内巡回赛瑞典哥德堡站迎来赛季首秀。男子60米比赛中,苏炳添最终以6秒59的成绩夺冠,迎来开门红。
当天的预赛,苏炳添跑出6秒75的成绩,并以小组头名的身份晋级。决赛中,苏炳添起跑迅速占据领先优势,日本选手东田旺洋紧随其后。最终,苏炳添顶住对手的冲击,率先冲过终点。
资料图:日本东京奥运会田径男子100米半决赛,苏炳添9秒83晋级决赛打破亚洲记录,这也是中国人首次登上奥运男子百米决赛赛场。图片来源:ICphoto夺冠后,网友纷纷向苏炳添送上了祝福,甚至有网友表示:“苏炳添是五千多年历史黄种人速度天花板。”
值得一提的是,1989年出生的苏炳添,今年将年满34岁。从籍籍无名的小将到人们耳熟能详的“亚洲飞人”,苏炳添一直致力于在田径赛场诠释中国速度。
东京奥运会男子百米半决赛中,苏炳添以9秒83的成绩打破亚洲纪录,成为首位闯进奥运男子百米决赛的中国人。在彼时男子4×100米接力项目中,他和谢震业、吴智强和汤星强跑出37秒79的成绩,位居第四。
不过东京奥运结束后,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发布公告,认定英国队短跑运动员奇金杜·乌贾在东京奥运会期间违反了反兴奋剂条例,英国队获得的接力银牌被剥夺。加拿大队递补获得银牌,中国队递补获得铜牌。而这也是中国队在奥运会男子4×100米项目上获得的首枚奖牌。
得知这一消息后,三战奥运会的苏炳添难掩激动之情,他直言:“这枚奥运奖牌属于全部中国短跑人。”
从 2009 年全国田径锦标赛的10秒28,到2014 年仁川亚运会的10秒10,再到东京奥运会上那突破性的9秒83……苏炳添从见证者、亲历者,成为了中国田径历史的缔造者。
资料图:图为苏炳添和队友在比赛中。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2023年伊始,苏炳添在运动员之外,又多了一重新的身份:中国田径协会副主席。赛场之外,他不断通过自己的努力为运动员发声。早在2019年,苏炳添就已经是世界田联运动员工作委员会中的一员。
“感谢世界田联、中国田径队的信任与支持!我会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努力做好这份工作,不辜负大家的期望,为广大的运动员发声!”谈及这份荣誉,苏炳添更愿意将其称之为责任。”
虽然身兼数职,但作为一名职业运动员,苏炳添依旧拥有一颗突破自我的心。去年底到今年初的冬训,苏炳添投入到完整的赛季备战中。
资料图:暨南大学体育学院副教授苏炳添在课堂上指导学生进行基础热身。中新社记者 陈骥旻 摄农历新年刚刚结束,苏炳添就早早开启了新的赛季。本次亮相室内巡回赛瑞典哥德堡站,也是苏炳添时隔三年再度踏上欧洲赛场。按照计划,苏炳添还将参加接下来的法国蒙德维尔和列万的两站比赛。
本赛季前三站室内巡回赛评级分别为D类、B类和A类,即比赛竞争力逐渐上涨。从小型室内赛开启新赛季,再向更高强度的比赛过渡,苏炳添一步一个脚印,似乎正在向着更大的目标迈进。
今年下半年的田径世锦赛、明年的巴黎奥运会,不服老的苏炳添可能为国人带来更大的惊喜。(记者 邢蕊)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